《征求意见稿》原文如下:
在本次征求意见稿中,灭菌用纯蒸汽的质量被单独列为一节,对蒸汽的质量监测作出了明确规定。药企需确保蒸汽发生器具备稳定的性能,能持续产出符合质量标准的蒸汽。蒸汽的储存和分配系统应设计合理,防止蒸汽在输送过程中受到污染,如避免冷凝水的积聚导致微生物滋生。
随之而来,对于蒸汽质量的监测要求大幅提升,明确要求:
1)纯蒸汽冷凝水应当符合注射用水质量标准,其中微生物限度检查项目可依据风险评估结果确定。
2)需要定期监测蒸汽的不凝性气体、干度,过热度等指标,微生物限度和热原水平也被纳入常规监测范围,且规定了严格的可接受标准。
随着新法规的实施,未来药监局审计检查将更加聚焦灭菌用蒸汽系统的合规性。审计人员会详细核查蒸汽系统的设计文件,确认其是否符合征求意见稿中的各项要求,如蒸汽发生器的选型是否能满足生产规模及质量标准,分配管道的材质和布局是否利于蒸汽的洁净输送。
日常运行记录也将成为检查重点,包括蒸汽的生产参数、不凝性气体、干度,过热度监测数据以及维护保养记录等,以此判断蒸汽系统是否稳定运行,各项指标是否始终处于受控状态。对于不符合法规要求的企业,可能面临警告、责令整改甚至停产等严厉处罚。
灭菌用纯蒸汽作为药品生产过程中常用的灭菌介质,其质量直接关系到药品的无菌性和安全性。通过对蒸汽进行严格检测,能够及时发现潜在的质量问题,采取针对性措施加以解决,从而有效降低药品生产过程中的污染风险,确保每一批次药品都符合无菌质量标准。例如,定期监测不凝性气体,干度,过热度,一方面可以保护灭菌器,一方面保证灭菌效率,确保产品安全。
此次《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(2010 年修订)》无菌药品附录征求意见稿中新增灭菌用蒸汽章节,是提升药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的重要举措。药企应高度重视法规变化,积极调整生产工艺和质量管理体系,加强对灭菌用蒸汽的检测与控制,以适应未来审计检查的新趋势,确保无菌药品生产的合规性和高质量。